闽政[1997]文193号 (1997年7月14日)
为优化国有企业组织结构和资本结构,逐步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减轻企业负担,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国有企业中进行分离办学校、医院等社会职能的改革。根据我省实际情况,通知如下:
一、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