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分离国有企业办学校、医院职能的通知

闽政[1997]文193号 (1997年7月14日)

 

宁德地区行政公署,各地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为优化国有企业组织结构和资本结构,逐步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减轻企业负担,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国有企业中进行分离办学校、医院等社会职能的改革。根据我省实际情况,通知如下:

一、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