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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年11月15日,由农业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卫生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轻工业局、国家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等九部委局在人民大会堂召开了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新闻发布会,这标志着经国务院领导批准的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正式启动。


目录

  1. 王光英副委员长在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2. 于若木同志在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3. 农业部张宝文副部长在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4. 卫生部彭玉副部长在“学生饮用奶计划”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5. 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实施方案
  6. 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暂行管理办法
  7. 国家学生饮用奶标志使用暂行管理办法
  8. 国家学生饮用奶标志使用规范

王光英副委员长在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题是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中心是我国青少年的营养健康问题。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必须从青少年抓起。关心并着力改善青少年的营养状况,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一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青少年的营养健康和全面发展一直给予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多种措施改善青少年的营养健康状况,今天正式宣布实施的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就是重要的措施之一。

  从现实情况看,我国青少年的营养健康状况欠佳是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通过专项计划配送按国家统一标准生产的学生饮用奶,组织学生饮用,是改善和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的有效办法,这也是世界上许多国家的经验和通行的做法。从长远看,实施这项计划,将对提高国民身体素质、民族兴旺、国家富强产生深远的影响。

  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涉及面广,责任重大,要由政府组织引导,有关部门应该密切配合,搞好协调,强化监管和宣传教育工作,共同努力把这项工作做好。

  通过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并结合其他有效措施,逐步改善青少年的营养健康状况,进而提高国民的营养水平和身体素质,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战略任务。我希望全社会都来关心青少年的营养健康问题,创造一个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为培养一大批能够担当建设现代化国家重任的全面发展的人才而努力。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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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若木同志在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来宾以及新闻界的朋友们:

  今天我应邀参加“学生饮用奶计划”新闻发布会,感到十分荣幸。这个新闻发布会是由九个部、局、委共同举办的,因为这九个部局委下“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实施有关。从涉及部门之多可以看出我们国家对学生奶政策的重视是不一般的。

  对学生奶的政策有关信息一传出,即使营养界、食品界,特别是乳业界感到欢欣鼓舞,他们感受到营养科学的春天到了,营养学的事业是大有可为。在21世纪即将来临的时候,与人民健康有关的许多工作等待我们去开拓,营养界的学者早就预言,21世纪是健康的世纪。

  儿童青少年是我们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关心儿童就是关心祖国的未来。“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实施是国家的一个大政策,这一政策的近期的和远期的效益,实践将会予以证明。大豆行动计划实施三年以来已经充分证明效益是明显的,学生身体素质提高了,请病假的少了,学习成绩、体育成绩上去了,“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实施也必将取得良好的效益,甚至比大豆行动计划更好的效益。

  蛋白质是人类生命最重要的营养素,而在各种动物蛋白质中,牛奶是蛋白质的最好来源,无论从生物学价值看,还是从消化利用率,牛奶最接近人奶,牛奶被西方医学之父希波克拉底称为"最接近完善的食品",牛奶含人体生长发育和保持健康的全部营养素,据分析牛奶有100多种营养成分,牛奶又是钙、磷的良好来源,牛奶和奶制品对人的一生始终是重要的,从胎儿、婴幼儿到儿童青少年、成年、老年都是普遍适用的最好的食物。没有任何食物可与牛奶相比,或象牛奶那样提供多种多样的用途。

  营养工作者,奶业从业人员,在即将进入21世纪的时候,肩负着新时期的历史使命,在政府部委局领导下,就是要用最好的,最接近理想的食物,最接近完善的食物去哺育我们的下一代的历史使命,正确的说法,不仅是哺育下一代,而且是肩负着哺育整个中华民族的历史使命。

  近年由于食品、营养界的努力,营养意识开始深入人心,对牛奶的营养价值有所认识,如1998年开展的牛奶科学论坛、牛奶营养宣传周、1999奶业振兴研讨会、中国学生奶推广活动座谈会。由于新闻媒体的积极配合热心宣传,牛奶事业发展加快,我国人均占有牛奶已由年占有4kg提高到6.6kg。人们开始重视牛奶的价值,据报载武汉市的某些宴席由敬酒改为敬牛奶。牛奶的宣传开始起到移风易俗的作用。

  在"中国食物与营养"这一刊物的今年第4期上刊登了陈春明同志的一篇文章"从营养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看西部开发",文章提到英国和北欧工业革命时期的经济增长因素中,有一半以上应归功于其人群的体格发育,即身高、体重的增长。体格的发育促进脑发育,免疫功能增强,寿命的延长,从而为经济发展创造了条件。这是一个著名经济学家Robert Fogel的论证,他因此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金。

  营养与智力的关系:营养状况的优劣不仅关系到体质,也关系到智力。儿童时期的蛋白质热能营养不良,可使智商低15分,导致成年收入及劳动生产率下降10%。一些长期观察研究说明了儿童时期,甚至仅仅早期儿童的营养就会影响一生智力发育及劳动能力。1969-199727年对中美洲危地马拉3岁儿童进行营养干预,补充热能及微量营养素可使青少年学习成绩提高,在计数、词汇、阅读成绩、知识水平,比不补充营养素者有所提高,到成年后劳动能力也高于不补充营养素者。

  合理的食物结构,完善的营养状况对提高国民素质,对开发高质量的人力资源是至关重要的。今天的中小学生,明天就是社会的栋梁,他们可能是劳动大军,也许是解放军战士,肯定出不少高科技人才,不论是体力劳动者还是脑力劳动者,都需要坚强的体魄和发达的智慧才能适应未来和科学技术高度发度的需要,适应社会高度文明延续的需要。无论学生奶计划、大豆行动计划,还是学生营养午餐,都是对未来的投资。这种投资在下一届、再一届的奥林匹克比赛场上是会有反映的。这是播种在世纪之末,收获在下世纪之初的事业,今天多一份耕耘,将来就多一份收获!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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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张宝文副部长在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朋友们:

  现在,我代表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部际协调小组就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有关情况作一些介绍。

  在世纪之交,国家决定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不仅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的营养和健康水平,而且有利于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目前,实施这一计划的时机已经成熟。

  第一,农产品种类的日益丰富和质量的不断提高,较好地满足了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为“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实施奠定了物质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农业生产迅速发展,社会生产力水平大幅度提高,特别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稳定发展,现已具备了年产5亿吨粮食、600O万吨肉类、4000万吨水产品、6000万吨水果、3.5亿吨蔬菜以及大量其它农产品的综合生产能力,结束了我国农产品长期短缺的局面,解决了十二亿人口的吃饭问题。从奶业发展来看,1999年我国奶类总产量达到807万吨,比1978年的97万吨增加7.3倍,年均增长11%。乳品加工企业已发展到700多家。因此,以城市中小学为重点,分步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已经具备了基本条件。

  第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对下一代营养健康的普遍关注,为“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实施提供了广泛的群众基础。现在城市中小学生绝大部分为独生子女,保证他们的优质营养摄入和身体健康,是家长们的迫切要求和强烈愿望,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正是满足这一愿望的重要措施。

  第三,党和国家领导人对青少年营养健康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是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实施的决定性因素。199935日朱镕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逐步改善国民营养水平和健康素质”的要求。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同志也十分关注青少年的营养健康问题,并对有关部门提出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报告作出批示。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对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实施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此外,科技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积极参与和热情倡导,对奶业发展和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实施都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的主要内容和具体操作办法在刚才宣读的农业部等七个部委局联合发出的《关于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的通知》和附件“实施方案”以及四个部委局根据“通知”精神联合印发的《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暂行管理办法》中已经有明确的表述,为便于把握要领,可以把主要内容概括为“三个主要方面”和“两个工作重点”。

  三个主要方面是:政府、企业、学校。政府是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组织者、引导者,承担着制定政策和规划、组织、协调、监管、指导等责任。今天参加新闻发布会的八个党、政职能部门都在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中按其职能承担了不同的职责,因此,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是一项政府引导的行为。企业是学生饮用奶这一特殊产品的生产者和供应者,承担着按国家统一的质量标准生产和配送学生饮用奶的责任。学校是学生饮用奶消费的组织者,承担着组织学生饮奶的繁重工作,并起到连接生产与消费的作用。以上三个方面都十分重要,缺一不可,其中政府具有重要的主导作用。

  两个工作重点是: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按照《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学生饮用奶的生产、配送与消费全过程实行严格监管,是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目的是要保证“学生饮用奶计划”健康、有序地开展,确保学生饮用奶的质量和饮奶的安全。企业和学校要密切配合,积极做好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各项工作。开展生动活泼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是落实“学生饮用奶计划”的重要措施之一。不仅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按照中央领导的批示精神,搞好宣传报道,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和学校等也要积极配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为“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实施创造必要的舆论环境和良好的发展氛围。

  “安全、营养、方便、价廉”是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其中,安全是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前提和基本要求,营养则是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要达到的目标。这两点原则实际上是坚持学生饮用奶的卫生和质量标准问题;只有坚持卫生和质量标准,才能达到安全、营养的要求。方便,主要指学生饮用奶要讲究包装,便于学生饮用;价廉,是要考虑学生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要求学生饮用奶的价格要低于同类同质产品的市价水平,以利于推广。以上几个万面都很重要,应由政府、企业和学校共同努力去落实。

  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是一项长期工作,要坚持先试点,后推广,分步实施,稳妥推进。要充分发挥各级地方政府组织、管理的作用,调动学校、企业和各方面的积极性。我们深信,在党和国家的重视与关怀下,经过各方面坚持不懈的工作,一定能够把“学生饮用奶计划”不断深入开展下去,达到预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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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彭玉副部长在“学生饮用奶计划”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各位专家、各位来宾、同志们、朋友们:

  上午好!刚才王光英副委员长就实施学生饮用奶的重要意义作了指示,潘蓓蕾副局长、张宝文副部长就实施学生饮用奶的实施要点和进展情况作了全面介绍。下面,我就实施学生饮用奶对改善学生体质、预防疾病的益处,以及卫生部门如何采取措施加强对学生饮用奶卫生质量的监督谈几点意见。

  大家知道,奶类是一种营养丰富的食品,除含有蛋白质外,还含有丰富的矿物质和维生素,既可以提供优质蛋白质,还对于改善我国居民的膳食质量有重要意义。儿童和青少年增加奶及奶制品的摄入,可以补充生长发育所需要的蛋白质,提高身体素质和抗病能力。钙摄入不足可引起儿童佝偻病和中老年人(特别是女性)骨质疏松,严重影响儿童的生长发育和中老年人的生命质量。调查发现,我国05岁儿童佝楼病患病率为16.9%,成人骨质疏松患病人数约70O0万。奶及奶制品是钙质的最佳来源,若每天喝230克左右的奶,对于满足儿童青少年对钙的需求、促进生长发育和预防老年期的骨质疏松就有重要作用。

  儿童时期是个人饮食行为和习惯形成的关键时期,对其成年后的膳食习惯和食物消费有很大的影响。刚才,张宝文副部长谈到近20年来我国牛奶生产及加工能力有较大提高,牛奶总产量提高了667倍。但是,总的来看,我国奶类的生产和消费增长仍十分缓慢,其中与我国人群的消费行为有一定关系。1996年,世界人均奶类产量达93公斤,我国仅6公斤。1997年法国、英国等发达国家人均每年奶类消费量为258-431公斤,墨西哥、日本、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及亚洲国家也达到了3690公斤,而我国仅为5公斤,远远低于其他国家的水平。我国只有20%的城市中小学生吃奶及奶制品,农村则仅有2%左右,我国城市仅有不足10%的成人和不足5%的儿童达到中国营养学会推荐的钙供给量标准,农村的比例更低。我们在中小学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就是让孩子们从小养成喝奶的好习惯,让他们终生受益。

  在开展“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同时,我们应该警钟长鸣,做好学生集体餐中毒的预防工作。这里我想强调的是学生集体餐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一直是我部预防食物中毒的重点,此种中毒多为细菌性,具有发病人数多、涉及面广、影响大、后果严重等特点。为做好学生集体餐中毒的预防工作,我部曾于1998年确定食品卫生法宣传周的主题为"防止学生食物中毒",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使学生集体餐中毒有所下降。尽管这样,1999年我部共收到食物中毒报告97起,中毒4999人,其中仍有2043名中毒病人发生在学校集体食堂。可见预防学生集体餐引起中毒的任务仍很艰巨。

  今天我们在此推广“学生饮用奶计划”,这对保证学生的健康、促进经济发展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我希望并相信,通过此项活动,我们能为学生提供优质的奶类。

  为配合“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实施,我部准备印发文件要求各地认真做好“学生饮用奶计划”及有关食品与营养知识的宣传工作,依据《食品卫生法》、《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乳及乳制品卫生管理办法》、《乳品厂卫生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学生饮用奶及供奶企业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从今年日本发生的雪印牛奶中毒事件中汲取教训,对不符合有关法规、标准的学生饮用奶及供奶企业依法作出处理。同时,我们也将及时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向"学生钦州奶计划"部际协调小组进行通报,为"学生饮用奶"计划的顺利实施发挥积极的作用。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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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批示,按照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必须坚持"安全、营养、方便、价廉"的原则和"统一部署、规范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的工作方针,制定本方案。

一、意义和条件

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我国青少年营养健康问题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对改善我国青少年的营养健康状况,提高国民身体素质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拉动消费、扩大内需,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奶业发展,增加农牧民收入的一项有效措施。

在政府的政策扶持、行政推动和消费引导下,通过专项计划向学生提供奶制品,即开展“学生饮用奶计划”,是世界上许多国家为改善学生营养和健康状况而采取的一种通用而有效的做法,得到有关国际组织的充分肯定与支持。我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启动表明坚持改革开放的中国已加入世界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国家的行列,必将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民族强盛产生深远影响,具有现实和长远的战略意义。

从我国现实情况看,开展这项工作已具备了基本条件。第一,具有较充足的奶制品原料资源,有较稳定的奶源生产、加工基地;第二,人们的饮食结构和习惯正在发生变化,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注意饮食的营养构成;第三,已有了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各有关部门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而且还有实施"大豆行动计划"的工作经验;第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关政策、法规正在逐步完善,基本形成了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实施步骤

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应先试点、后推广,以点带面、分步实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必须防止一哄而起。具体实施拟分三步进行:

1.首先在京、津、沪、穗、沈五城市进行试点。通过试点总结经验,对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认定条件、学生饮用奶标志等提出完善意见。试点工作已于1999年正式启动。

2.第二步向省会城市扩展。在现行五个城市试点的基础上,扩大到省会城市。此项工作2001年正式启动,省会城市的启动和实施视准备情况进行,不一刀切。

3.第三步向中小城市和其他有条件的城镇推广。这一步需在省会城市实施取得经验的基础上进行。

三、组织领导和运作

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责任重大。政府有关部门必须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界定职责、绝对确保学生的安全,扎扎实实把这项工作做好。

1.成立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部际协调小组,负责“学生饮用奶计划”的规划、组织、协调与指导工作。部际协调小组由农业部、教育部、卫生部、国家轻工业局、中宣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组成。

2.成立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简称“学生饮用奶计划”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3.开展“学生饮用奶计划”的省会城市设立或指定由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相应机构,明确职责,负责组织“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实施。各试点城市对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协调和解决,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学生饮用奶计划”工作顺利开展。

4.在中、小城市和城镇推广阶段,由各省成立“学生饮用奶计划”工作机构,负责全省“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实施。

5.成立专家组,主要负责对“学生饮用奶计划”工作提出技术和政策咨询意见。

6.在试点阶段,由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城市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和提出准入学校的名单及分批进入的顺序。数量,商市“学生饮用奶计划”工作机构予以安排。

7.按照市“学生饮用奶计划”工作机构的安排,学校通过招标等办法货比三家,自主选定质优价廉的供奶企业后,与生产企业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各方的责任。企业按合同规定按时供货,学校按合同规定结算货款。

8.由卫生部会同教育部组织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城市的有关部门开展对学生饮奶后的营养与健康状况,进行跟踪监测。

四、宣传教育和政策扶持

(一)宣传教育

1.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对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宣传重点是: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的意义和目的、原则和工作方针;奶制品与营养健康的科学知识,奶业振兴与民族强盛;党中央和国务院对青少年营养与健康的关心和重视等。

2.在部委局联合下发关于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的通知时,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集中宣传,造成声势。

3.制作宣传"学生饮用奶"的公益广告在中央电视台定期播放。

4.在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城市,由当地政府选定一报一台进行有关宣传。

5.按教育部的统一安排,在健康教育计划中,充实奶类与健康的教学内容。

(二)政策扶持

1.千方百计降低学生饮用奶的价格,减轻学生家长负担,是“学生饮用奶计划”顺利实施的必要保证。涉及政策问题,需通过试点,深入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政策性意见。各试点城市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有关优惠政策措施。

2.随着“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实施,牛奶的消费必将有大的增长。要以"学生饮用奶"为突破口,进一步推动奶类行动计划,加快我国畜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以缩小我国奶业生产消费与世界的差距。对此,农业部要结合"十五"计划和"20012010年我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的制定,研究制定和实施奶业发展规划。各地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奶业发展计划,实行科技兴奶,保证学生饮用奶的生产和奶源供应,以加快“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实施。

五、需要强调的几个问题

1.卫生、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物价、税务等政府部门要按照现行法规,加强对学生饮用奶生产、销售的管理和监督,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2.除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和收费外,各有关行政部门不能凭借这项工作牟取经济利益,不能向企业收取评审、标志使用费,也不允许学校在核定的价格之外任意加价和收取其他费用。

3.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一开始就要用大生产的方式去操作,鼓励信誉好的大型骨干企业或公司进行规模化的生产、储运、配送,实行有限的市场竞争。

4。凡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学校,学生课间或午餐只组织学生饮用定点企业生产的学生饮用奶。

5.推广学生饮用奶既要贯彻自愿消费的原则,又要能在学生中普遍推广,逐步养成学生喝奶的习惯。要关注和解决好经济困难学生的喝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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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改善我国中小学生的营养状况,以利青少年健康成长,决定实施以在校中小学生为主的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为使这项计划顺利实施,并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的轨道,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学生饮用奶”,系指由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定点企业生产、符合国家标准、专供中小学生饮用的灭菌牛奶。学生饮用奶必须符合"安全、营养、方便、价廉"的基本要求。

第三条 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必须坚持“统一部署、规范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的工作方针,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各司其责,严格监管。通过政府。企业、学校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扩大推广,积极稳妥地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第四条 严格贯彻执行肿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和机制进行管理与运作。

第二章 生产企业

第五条 对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制度。从事学生饮用奶生产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稳定、优质的鲜奶原料基地,奶牛饲养达到规范化要求,卫生防疫体系健全;

2.有符合相应规范要求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条件;

3.有健全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4.有必备的检验仪器设备和素质良好的专职检验人

5.有稳定的产品质量,未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

6.有完善的、高效的配送和服务系统。

第六条 凡申报从事学生饮用奶生产的企业,必须填写"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申请表",向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城市的学生饮用奶工作机构进行申报,同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乳品生产卫生许可证、试生产的学生饮用奶样品及质量与卫生检验报告、企业综合情况等材料。经初审,上报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办公室进行复审,必要时派专家组实地调查和评估。凡当地无学生饮用奶工作机构的,企业可直接向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办公室申报。符合学生饮用奶生产条件的企业,经农业部、教育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轻工业局共同认定,方可取得供奶资格,有效期为三年。

第七条 凡取得供奶资格的企业,授予"中国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和标牌,准予使用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并统一公告。

第八条 定点企业必须建立起一套完善、科学的管理制度,努力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学生饮用奶的质量。

第九条 定点企业要坚持科技兴奶,形成规模化的原料生产、加工与配送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体系。

第三章 质量监督与价格管理

第十条 学生饮用奶的质量及其标识应执行国家标准GB5408.21999《灭菌乳》和GB77181994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规定,但应采用符合GBT69141986《生鲜牛乳收购标准》规定的原奶生产,不得用复原乳生产。每份奶的单件包装净含量应采用180毫升、200毫升、250毫升等规格,净含量负偏差符合国家规定。在包装盒(袋)上印制统一标志,并注明"不准在市场销售"字样。

第十一条 定点企业必须按照质量标准,对所生产的每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并提出规范化检测报告,同时建立产品质量档案,对每批受检产品进行留样封存,以备待查。

第十二条 定点企业必须依法接受当地的卫生、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的监督管理,产品卫生和质量不合格的,有关执法部门应责令其停产整顿,限期达标。

第十三条 学生饮用奶的价格按保本微利的原则核定。有条件的城市可由政府适当补贴,使学生饮用奶的价格水平低于当地市场同类同质产品。

第十四条 有关管理部门对定点企业申报认定、标志使用及质量监督均不向企业收取费用。

第四章 学校准入与配送

第十五条学生饮用奶计划”在地方的组织实施由当地人民政府全面负责,当地教育部门负责在学校的实施与落实。根据奶业生产发展状况和近期内可能提供学生饮用奶的数量,可先选择一部分后勤服务、交通等条件较好的学校,批准加入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行列,并向上一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随着奶业发展和学校条件的改善,可逐步扩大实施范围。

第十六条 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学校,按照当地“学生饮用奶计划”工作机构的安排在定点企业中进行招标,自主选定供奶企业,并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七条 学生饮用奶应由定点企业组织专人专车按供货合同向学校直接配送。必要时企业可以在学校集中的区域或规模较大的学校设立学生饮用奶配送站(点),以提高配送效率。鼓励具有集团优势的定点企业跨城市、跨地区向学校供奶。

第十八条 学校应做好学生饮用奶的营养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要采用各种适当形式向师生及家长进行宣传教育,学生饮用应坚持学校引导、学生自愿的原则,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采取多种方法给予帮助。

第十九条 学校要加强并完善对学生饮奶的管理工作,制定必要的制度,对牛奶分发、饮奶时间、奶费收缴、饮后包装物的统一收集和处理作出规定。有关学生饮用奶在学校储藏、保管、发送中发生的费用由企业承担,但需由当地教育部门商物价部门统一核定。不允许学校在核定的价格之外任意加价或收取其他费用。

第二十条 凡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学校,学生课间或午餐,只组织学生饮用定点企业生产的学生饮用奶。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生产和向学校配送不符合国家卫生和质量标准的学生饮用奶造成中毒事故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定点生产企业,除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取消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资格,撤消其学生饮用奶标志的使用权,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资格,擅自使用学生饮用奶标志的,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制止。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得定购和组织学生饮用非定点企业产品。由于学校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职,造成集体安全卫生事故,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法追究责任。

第六章

第二十四条 凡生产、配送、组织消费学生饮用奶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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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使用暂行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使用的管理,维护其形象和信誉,根据《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是经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部际协调小组审定,由农业部公布,用以标识证明在学校推广的学生饮用奶安全、营养的专用标志。

  二、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由标志图案、标准字体、标准色和批准文号组成。使用者不得更改其比例关系、色相和使用位置。

  三、根据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暂行管理办法》,经农业部、教育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轻工业局认定,获得定点生产中国学生饮用奶资格的企业具有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使用资格,并由农业部分批予以公告。

  四、凡取得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使用资格的定点生产企业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暂行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的质量和卫生标准。

  五、根据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暂行管理办法》,被农业部、教育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轻工业局取消定点生产中国学生饮用奶资格的企业,即失去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使用资格,并由农业部予以公告。

  六、未经农业部、教育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轻工业局认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使用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擅自使用标志的,按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暂行管理办法》处理。

  七、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仅限用于产品包装、运输工具、广告宣传。取得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使用资格的定点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使用规范》(见附件2)。对不执行本使用规范,经检查督促仍不纠正者,取消其定点生产企业资格,并由农业部予以公告。

  八、获得中国学生饮用奶生产资格的企业,必须将承印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的单位报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

  九、本办法由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部际协调小组委托农业部负责解释。

  十、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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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使用规范

  根据《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统一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的形象,制定本使用规范。

  一、标志由标志图案、标准色、标准字体和批准文号组成,其比例关系、色相和使用位置详见附图123

  二、标志采用标准色系制定,详见附图4

  黑色标志用于黑白印刷品中,在彩色广告及包装设计中不得单独使用黑色奶标。

  三、标志应印制在白地色上,不得透叠其它色彩和图案。印制在有色材料上时,其它地色不得影响标志的标准色相。

  四、标志仅限使用于产品包装、运输工具、广告宣传,详见附图5678

  五、本使用规范由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部际协调小组委托农业部负责解释。

 

 

 

1 标准图形 2

 

 

3 制作标准图

4 标准色(红色C0 M80 Y100 K0;绿色C100 M0 Y70 K0

 

 

 

5 6

 

 

7

8 标志在运输工具上的应用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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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2001年0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