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垦系统落实党的十五届
四中全会精神情况
福建省农业厅农垦局
(二OOO年七月三十一日)
福建农垦系统现有149个独立核算企业,其中国有农场122个,总人口20万人,职工6万人,资产总额11亿元,土地总面积183万亩。上半年全垦区完成国民生产总值6.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工农业总产值15.5亿元,比增6%,固定资产投资2078万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利用外资合同10项,投资总额2500万美元。根据农(垦政策)[2000]49号文精神,现将福建省农垦系统贯彻落实十五届四中全会及有关会议精神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十五届四中全会及有关会议精神的主要措施及进展
(一)、认真学习贯彻有关精神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召开以后,全省农垦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组织学习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充分认识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学习,大家增强了对搞好农垦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决心和信心,进一步解放了思想,更新了观念。去年11月,省局根据省委六届十一次全会通过的《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决议》和闽政办[1999]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快福建省农垦改革和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以及陈耀邦部长在全国农垦厅局长研讨班上讲话精神,结合福建农垦的实际,提出了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意见,各地市农垦主管部门都相应制订了本地区农垦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具体措施,泉州等垦区还召开专题会议加以贯彻落实,今年2月,省局还召开了全省农垦工作会议,主要内容是根据部农垦局年初全国农垦专业会议的要求,进一步提出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措施。
(二)、加快农垦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和企业战略性改组
1、我们在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下,结合福建农垦的实际,指出国有经济应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在推进农业现代化中能起示范带动作用企业;二是在产业化中起核心作用的龙头企业;三是影响垦区整体经济实力,具有产品优势、技术优势和市场竞争力的优势企业。根据以上原则,全省农垦已建立14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和25家产业化龙头企业,福州市农垦总公司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重点投入发展吉达餐饮、禽业、茶业、乳制品、房地产业五条“龙”形产业化项目,发挥了优势企业作用。其他不属于国有经济控制的行业和领域,国有资本正逐步退出。
2、调整所有制结构,大力发展非国有经济。为了发展非国有经济,全省农垦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许多农场制定各项优惠政策,放手发展个体、私营,特别是港澳台、外资经济,把发展非国有经济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来抓,促进了农场非国有经济的快速发展,初步形成了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格局。1999年末,全省农场有非国有经济单位2944个,从业人员29241个,实现国民生产6.51亿元,占全省农场国内生产总值56.5%。当年,应交税金5557万元,利润总额1.28亿元。全省农垦99年未累计利用外资3.6亿美元。
3、根据四中全会决定和闽政[1997]7号文件精神,在坚持“抓大放小”的原则下,我们根据不同类型农场(场办企业),因场(企)制宜,一场(企)一策、灵活选择公司制、股份合作制、联合兼并、租赁经营、嫁接改造、乡村建制、出售、破产等形式进行改革。99年以来,先后有南安眉峰茶场被托管经营、大田东风农场兼并大田大石农场,龙岩小池茶场、仙游综合农场分别整体嫁接给外商和台商经营,黄邦山农场整体划拨给龙岩市经济开发区,大南坂农场和清源农场则分别建立了乡镇建制和街道办事处。截止2000年6月份,全省场办企业中有168家实行承包经营,154家租赁经营,80家股份合作经营,已成立32家有限责任公司。对连续亏损,扭亏无望的企业果断实行关、停、并、转、售,至今已有46家关停,13家出售和5家被兼并,场办企业改制面已达80%以上。总之,通过企业的战略性改组,使垦区农场盘活了资金,优化了资源配置,有效地提高了国有资产的经营效益。
(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我们本着从实际出发的原则,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一般要求,从场办企业入手,加快公司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采取部分转让资本权益,吸收法人投资,内部职工持股,以及引进外资等多种形式,对场办二、三产业企业进行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造,推动农场多元投资结构建立。泉州福前农场后溪水电站装机容量5000千瓦,设计总投资2450万元,原来运作方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通过产权制度改革,股份合资创办“福前后溪电力有限公司”由个人出资45%,农场主要以资源作为资本出资35%,县水利水电局出资20%,并设立董事会,精心规划,使工程造价减少800万元,工期提前一年;建瓯凤山茶场和松溪郑墩茶场对茶叶精制厂进行股份制改造,由职工个人集资参股,组建股份制新企业,买断茶厂生产经营权;长泰古农农场的5家场办企业职工以工龄置换国有资产取得股权,成立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有限公司;东宝山水泥厂引进台资8200万元合办“合丰水泥有限公司”;对新建企业省局都强调实行股份制式股份合作制。福州康乐乳品厂也利用异地搬迁机遇,采取新机制,与上市企业天香公司合资,建立福州天香康乐乳品有限公司。截至目前全省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企业已达80家。
(四)、积极分离农垦企业办社会职能,减轻企业负担。
农垦企业“双重”负担问题是历史形成的,根据《决定》提出的分离办法,并结合全省农垦企业办社会职能现状,我们主要工作有:一是根据闽政[1997]193号文《关于分离国有企业办学校、医院职能的通知》精神,近一年来,我们积极与省经贸委、省教委等部门协调,并得到省经贸委的大力支持,经过摸底,测算,全省农垦企业学校剥离方案基本明确,每年从全省新征1%教育附加费中拨出部分资金给农场所在地政府,由所在地教育部门接管企业学校和教职工,此项工作秋季将全面开始,最终将剥离学校186所,每年为企业减轻负担1010万元。二是根据闽政[1999]8号《关于分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的通知》精神,其他社会职能剥离工作也正在积极争取,但这项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农场如南安康龙农场通过成立农场管委会,大南坂农场建立乡镇一级政府,清源农场成立街道办事处等,也一定程度实现了社会职能的剥离,减轻了企业负担。截至99年底,全省农垦建立16个场镇合一的农场。另外有的农场也在积极争取设立一级财政,享受乡镇财税返还政策。
(五)、努力建立健全农垦系统的社会保障体系
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顺利推进国有农垦企业改革的重要条件,我们从全省农垦企业的实际出发,集中力量重点抓了对企业改革和社会稳定影响大的职工养老保险工作,目前已取得重大突破。
经过十多年,特别是这两年的努力,在各级领导的关怀重视。和省直有关部门支持下,今年5月23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出台了闽政[2000]文193号《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方案》,该方案从福建农垦企业的实际出发,充分体现“低水平,广覆盖”的特征,在补缴年限,补缴基数,对困难企业的在职职工分3年补缴等方面采取了优惠政策。方案从2000年1月1日开始执行,适用期5年,之后将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国有农垦企业实施〈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方案》衔接。方案的出台,为全省农垦企业,尤其是以种植业为主的农场的职工养老保险全面纳入省级统筹提供了政策保证,是贯彻落实国发[2000]8号文和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中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
为贯彻193号文精神,省局6月中旬召开全省农垦社保工作会议,学习了文件精神,部署今后社保工作。莆田垦区行动快,落实早,7月27日全垦区7个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已按方案完成。
厦门垦区职工养老保险属厦门市单列,长期以来职工养老保险得不到解决。今年上半年,在市政府的关怀下,全垦区6个农场职工养老保险已纳入市级统筹,一次性补缴10年保险费1407万元,得到市政府财政拨补300万元。全市农垦企业参保工作已于6月中旬完成。
截至2000年7月31日,全省农垦企业职工按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已有70家,占全省农垦企业数46.7%,参加统筹职工9652人,占16%,退休职工4849人,占26%。按“过渡方案”完成的有莆田垦区7个农场,在职职工455人,退休人员638人。厦门垦区按“市级统筹”,6个农场已全部参加,在职职工2294人,退休人员1403人。这样参加各类统筹的企业达83家,在职职工12441人,退休人员6890人,分别占全省农垦企业数、在职职工、退休人员的55.7%、20.7%、53.2%。目前漳州、福州垦区企业也在积极落实争取该项工作尽快实施阶段,力争本年内实现。
在抓好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同时,相当部分农场还加入当地工伤、失业、计划生育保险,厦门、莆田垦区已参加了医疗保险,同时随着农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纳入省级统筹的解决,也为下一步纳入全省医疗保险统筹创造了有利条件。
(六)、大力推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
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是农垦企业深化改革的重点和难点。考虑我省国有农垦绝大多数为小型企业,且大部分是市、县属企业,经过近二十年的改革开放,其经营组织形式已发生明显变化,承包经营、租赁经营、股份合作经营等已成为农垦企业普遍采用形式,这些经营形式的变化和国有企业改革大气候等为农垦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改革氛围。使职工身份转换容易被接受,而实现农垦企业的完全改革,职工全民身份置换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的环节。因此,从1998年以来,我们大力推行以资产、资金置换职工身份的改革,并根据各场的实际,采取不同形式,有的实行一次性资金安置,不再量化资产,有的既有资金补助又有资产量化,有的只有量化资产等。置换职工身份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要经过职代会通过,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行,实施后订立合同,做到有法可依。同时提出应安置好职工,解决职工社保等问题。到目前为止,参与此项改革的农垦企业已达81家,占全省企业数的54%,参与改革的职工达1.6万人,占职工总数的28%。推行置换职工身份改革的农场,由于管理职能减少,相应地精减了机构和管理人员,有的农场机构精减达50%,迄今全省已精减场部干管人员450人,每年减少工资及管理费用480万元左右。97至99年底,已分流职工近7000人。
另外,根据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的要求,99年至2000年,全省农垦举办了2期近百人农垦企业领导者参加的培训班,使参加培训的经营管理者提高了法律意识,系统掌握了现代市场经济知识,熟悉了行业业务,提高了自身的素质。
二、在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1、“三重”状况仍然困扰着全省农垦企业。一是负担重。农垦企业普遍存在“双重负担”,既要照章纳税,又要自办社会,社会负担沉重。一些农场仍然承担着大量的行政社会性职能,每年费用达500多万元;二是负债重。1999年全省农垦贷款额达3.8亿元,全省要支付利息1010万元。全系统负债额达8.9亿元,其中流动负债6.5亿元,资产负债率达70.6%。三是亏损重。1999年全省农垦亏损1827万元,亏损企业82个,亏损面达53.9%,农垦企业已连续五年亏损,累计亏损额近6127万元。“三重”严重制约了农垦经济的发展。
2、改革成本缺乏。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是整个农垦企业改革的两个难题,必须支付必要的改革成本。但由于不少农垦企业近年来严重亏损,经济基础薄弱,改革资金严重不足,致使有的改革方案未能落实。如置换职工身份改革,由于农场资金不足,资产有限,再加上地(市)、县两级配套资金不到位,有的县(市)甚至截留省级改革经费,影响了职工的安置工作。
3、参加社保难度大。部分垦区在落实闽政[2000]文193号时,存在一定困难,除了农场领导存在畏难情绪外,主要还是参加社保方案补缴资金缺口大,如漳州垦区的部分大农场,由于资金缺口大,筹集困难,参加省级统筹难度很大。福州垦区市属农场职工要求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养老标准,并要求补缴资金大部分由市政府拨补,这也给方案实施带来一定难度。
4、配套改革没有完全到位。农垦企业的社会保障体系远未建立。农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纳入省级市级统筹仅占26%,医疗保险还未全面铺开,失业、工伤等保险也没全部到位,住房制度改革还没彻底。社会职能剥离困难不小。配套改革的不到位,已严重影响农垦改革的整体推进。
5、管理体制也制约了改革的深入。由于大部分农场县场县办县管,一些出台的改革措施难以一步到位。部分农场领导人事变动相当频繁,也影响了改革的深入开展。
三、当前主要改革措施及对策建议
在贯彻落实四中全会过程中必须加强对改革工作的指导,认真做好各项改革的宣传、发动工作,要不断总结改革经验教训,认真检查各项改革方案执行情况,努力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当前要重点抓好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和职工养老保险按“过渡方案”纳入省级统筹工作。
1、多渠道筹集资金,推进劳动制度改革。除地、县配套资金应配套到位外,有关县市更不应该截留省级改革经费,农场应在生产资源分配,资产变现等方面多作文章,少数农场确实有困难,省里还应继续给予适当补助,以便改革真正到位。
2、贯彻落实闽政[2000]文193号精神,加大文件宣传力度,建立具体办事机构,加强领导。对按方案纳入省级统筹有困难的农场,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财政补助和社保部门的支持。困难企业领导要从大局出发,克服畏难情绪,从关心爱护职工,为职工谋福利,为职工解决后顾之忧,从“三个代表”的高度,为职工养老保险纳入省级统筹出谋划策。如莆田垦区采取的农场补助、垫资、代贷款等办法,有的可以变卖部分资产。总之,办法总比困难多。
3、根据我省农垦的管理体制,除省里加强对农垦实施改革的指导外,农场所在地的政府和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农垦企业改革领导。在人事、政策、资金上给予必要的支持。要选派年富力强,守法经营具有开拓进取的干部充实到农垦企业领导岗位。要保护农场土地等合法权益,在资产评估费用等方面采取优惠政策。在改革配套资金上给予农场一定的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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