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垦首页
福建南亚
您现在的位置:福建农垦信息网 >信息联播> 正文
2007年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已经下达
按省财政厅通知,2007年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已于七月三十日以省财政厅(闽财预[2007]52号)“关于下达2007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的通知”下达,我省农垦国有农场转移支付的额度与2006年一样。请各垦区国有农场与当地财政部门联系,尽快落实转移支付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该资金。
福建省农业厅农垦局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C) 2000 福建省农业厅农垦局 保留所有权利 修订日期: 2007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