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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垦区危旧房改造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农垦主管部门: 接农业部农垦局通知,为掌握垦区危旧房改造情况,配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研究完善有关农垦职工住房改善政策,我局决定对垦区危旧房改造工作进行调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1. 垦区现有危旧房情况,包括现有户数、面积、建筑状况等; 2. 垦区危旧房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包括现有有关政策落实执行、垦区危旧房改造建设管理、工作计划安排等; 3. 垦区危旧房改造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有关政策建议; 4.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有关说明 1. 危旧房是指在垦区国有土地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住房,一是破损严重,房龄超过四十年的房屋;二是建设部门 认定的危房;三是基础设施配套不全,公共排水、供热、供气、消防等设施达不到规定标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 2. 调查数据时点为 2007 年 12 月 31 日。 三、调查工作安排 1. 请各地农垦主管部门将调查中形成有关文字和表格等材料于 2008 年 8 月 23 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我局计财科。为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司局工作要求,请于 8 月 18 日上午上班前报送附表和简要材料电子稿。 2. 请垦区在形成调查材料的基础上,继续收集和核实材料,农业部农垦局将配合有关部门适时进行实地调研。 3. 联系人:省农业厅农垦局计财科 张丽 电子邮件地址: fjnk@21cn.com
省农业厅农垦局 二○○八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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