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区域抓特色
福建省农业厅

  一、着力调整农业生产结构,为增收增加新的来源。

  为了充分发挥福建山多海阔的优势,念好“山海经”,开辟农民增收的新领域,提出“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大力增加食物总量”的指导方针,通过抓非耕地资源开发,大力增加水果、水产品、肉蛋奶、食用菌四大类非粮食物,并下大力气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在粮食方面,主要调减劣质早籼稻,大力发展适应市场需求的优质稻、旱粮和特色小杂粮;经作方面,主要稳定常规生产,搞好特色开发,重点改造低质低产低效的果茶园,增加名特优稀新品种的种植面积,培植花卉等具有区域优势的经作产业。实践表明,这种做法符合福建省情,效果比较明显。粮食与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比例从1978年的84:16调整为1998年的69:31,产值比重从1978年的72:28转变为39:61,种植业效益不断提高。

  二、着重搞好闽台农业合作,为增收拓宽新的领域。

  福建特殊的经济区位和自然条件,造就了在对外开放方面的独特优势。近几年,省政府制定了《关于鼓励外商投资农业综合开发的暂行规定》和《关于扩大农业对外开放若干规定》等一系列优惠措施,多层次、全方位地推进农业对外开放。通过开放与开发相结合、创汇与引资相结合、单项引进与一揽子引进相结合,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扩大农业外向度。先后创建了国家级外向型农业示范区、创汇农业试验区、西屿岛农业良种引进隔离区、闽台农业高新技术园区和台商农业投资区,还分两批共划出64个岛屿、农场等鼓励外商投资农业综合开发。目前,已初步建立了外向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形成了一批能够发挥农业比较优势的创汇农业基地和拳头产品,已有水产品、水果、茶叶、食用菌、畜禽、蔬菜、竹笋、花卉等17类农产品出口创汇超千万美元,同时造就了一批经营机制灵活、有自营进出口权、有较稳定出口渠道的农业“三资”企业。

  福州、漳州两个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已正式开始实施,省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快福建省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建设的若干规定》,有力地促进了闽台农业合作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至今累计引进台商农业投资企业1200多家,设备4000多台套,合同利用台资近15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约9亿美元。从台湾引进动植物优良品种1500多个,其中100多个品种得到大面积推广应用。

  闽台农业合作不仅为我省农业发展注入了新的现代生产要素,而且把福建农产品逐步推向国内外市场。漳州市在台资农业企业的带动影响下,全市已形成“公司+农户”、“专业市场+农户”、“运销大户+农户”、“中介组织+农户”等各具特色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271个,带动农户57.2万户,生产基地面积239.5万亩,产值达118.8亿元。漳州市已迅速建成蔬菜、水果、食用菌、水产品、畜禽、花卉、香料、饮料等八大农产品出口创汇基地,1998年全市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直接出口创汇3.1亿美元。

  三、努力搞活流通,为增收疏通新的渠道

  福建省委、省政府制订了《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的意见》,出台了相应的优惠政策。各地坚持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多元投入、制度创新”的思路,把“龙头”企业建设作为实施农业产业化的突破口来抓。三年来,省财政就为此拨出了21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贷款贴息。据统计,目前全省与农户联结关系较紧密的龙头组织有1078个,1998年总产值233亿元,带动种养基地1100万亩、农户218万户,农户从中新增收入19.1亿元。

  按照产地与销地、生产与流通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抓好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抓住已有一定生产规模的水果、食用菌、茶叶、蔬菜、花卉等农产品,集中力量改造和组建了专业批发市场200多个。全省农村进入流通领域的劳动力已占乡村劳动力总数的20%左右,一支富有活力的运销大军已经形成。在全国各地建立了数以万计的的销售网点,仅在北京开设的福建茶庄就多达2000多家。

  四、实施科教兴农战略,为增收提供有力的保障。

  一是加强科学研究。在加强科研机构建设、完善农业科研体系的同时,根据农业发展的需要,使农业科研从偏重粮食、只搞产中研究,转向粮经并进、农林牧渔并举、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研究,从而加快出成果的步伐。

  二是突出农技推广。以实施“五大工程”(即粮食工程、“菜篮子”工程、果茶工程、种子工程、中低产田改造工程)为依托,结合实施农业部和省级“丰收计划”,通过现有科技成果的组装和集成,加速农业重大适用技术推广。重点推广了“两稻”、“两秧”、低产果茶园改造技术、畜禽集约化配套饲养技术等一批关键适用技术。

  三是加速科技引进。改革开放以来,共引进良种2000多个,其中相当一部分已在较大范围内推广,表现良好。

  四是提高农民素质。实施“百万农民技术人员培训工程”,到目前为止已培训农民技术人员160多万人。实施“绿色证书工程”以来,已有6万多人取得了“绿色证书”,还有1.5万人获得农民技术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