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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镕基:把调整农业结构和增加农民收入放在首位
把国企改革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向前进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9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朱镕基近日在山东考察工作时强调,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需要着力抓好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当前特别要加强和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巩固和发展国有企业改革和脱困的成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构筑社会稳定的"安全网"。
11月12日至17日,朱镕基总理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山东省委书记吴官正和省长李春亭的陪同下,到临沂、济宁、济南等地考察。他首先来到为革命胜利做出重大贡献和牺牲的沂蒙山区,看望老区人民;深入莒南、沂水等地,实地考察山区综合开发、河道整治、小流域治理;具体了解农民收入和生活变化;在考察粮管所时,他仔细察看粮食的收购和仓储,向粮站负责人询问粮食购销政策的落实情况。在济南,他考察了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朱镕基还分别召开座谈会,就农村金融、国有企业改革、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等问题听取基层干部的意见。
考察期间,朱镕基听取了山东省委、省政府的工作汇报,对山东近年来各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朱镕基这次考察的重点。他在考察中反复强调,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近几年来,由于党中央农村政策的成功,我国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上了一个大台阶,有力地支持了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农村中还存在不少问题,突出的是在粮食出现阶段性供过于求的情况下,粮食价格低迷,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尤其是以粮食生产为主的地区农民收入甚至有所下降。这种状况如不改变,就会严重挫伤农民的积极性,动摇农业这个基础,甚至危及国民经济的全局。因此,务必把发展和加强农业、增加农民收入作为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这不仅有利于改善农民生活,稳定农村形势,而且有利于开拓农村市场,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经济与农村经济的良性互动,协调发展。
朱镕基指出,加强农业和增加农民收入,必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首先,要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素质和效益。不调整结构,农业难以发展,农民收入也难以提高。调整农业结构重点要抓好两个方面:一方面可以采取"公司带农户"的模式,发挥公司连接市场与农户的纽带作用。这是解决千家万户农民进入市场,推广运用现代科技,实行产业化经营的重要方式,是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有效途径。在这方面山东和其它地方都创造了不少经验,要认真总结和推广。另一方面,要靠农民根据市场变化,自主调整种植、养殖结构,各级政府要加强市场信息服务和技术服务。农业结构调整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尊重农民的意愿,维护农民的经营自主权,一定要体恤农民的疾苦,不能搞行政命令,不能搞瞎指挥。其次,继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粮食购销政策,最主要的是坚持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这是在当前粮食市场价格低的情况下,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农民积极性的有效措施,各地一定要认真检查这项政策的落实情况。要足额筹措粮食风险基金,并及时拨付到位。国有粮食企业在落实国家粮食购销政策中肩负着重要责任,必须切实履行职责。要深化自身改革,搞好人员分流,转换经营机制。严格按质量标准收购粮食,不准压级压价,使农民吃亏,也不能降低收购标准,以次充好;绝不允许为了谋取企业自身利益,违反政策规定自购自销粮食,损害国家利益。这些问题在一些地方不同程度的存在,必须坚决加以纠正。第三,大力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这项工作今年已在安徽全省和其它各省部分地区进行试点,深受农民欢迎,实践证明是行得通的。要在认真总结各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加快在全国推广的步伐。
朱镕基强调,调整农业结构和增加农民收入,非常需要金融的支持。如何增加农村信贷资金,使农民能够真正得到金融服务,是当前一个很大的问题。要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的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当前首先要搞好在江苏省进行的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建立适应农村经济发展要求的农村金融体系、经营机制、管理体制和服务方式。农村信用社必须坚持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方向,努力增加信贷资金,改进贷款方式,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同时,也要注意严格坚持贷款条件,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这样,既能更好地带动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又能实现金融机构自身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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